基层生态怎么保护?全国人大代表滕刚提“四个协同”

2017-03-10 15:43:08|来源:新华网|编辑:叶玉龙

  新华网北京3月10日电(记者 彭纯)基层生态保护存在什么问题?又有何解决办法?对此,全国人大代表、湖北省孝感市市长滕刚认为,目前的基层生态保护主要存在四方面问题。

  一是“矛盾论”,认为环保过严影响经济发展速度;二是畏难情绪,认为环保历史欠账大,投入多,一时难见成效;三是条块分割,九龙治水、各自为政;四是治理不系统。对此,滕刚建议要加强产业协同、区域协同、社会协同、制度协同。

  他认为,要通过加强产业协同破解环境保护与财富增长的对立。以环保来倒逼企业转型升级,坚持环保督察整改与企业去产能两手抓,实现企业绿色发展、转型升级。

  据滕刚介绍,预计到2020年,全国节能环保产业规模可达2.7万亿元。应该将节能环保产业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,加大培育力度。同时,把生态优势变产业优势。欠发达地区,不少是生态资源丰富的地方。通过项目整合发展观光农业、生态旅游,让低收入人群在生态环境保护中得到实惠,让绿水青山变金山银山。

  针对九龙治水、各自为政的问题,滕刚认为应该加强区域协同。在治理上,突出源头预防,系统治理,打好大气、水、土壤联动攻坚战。如在水污染防治上,就需要上下游、全流域整体联动。以长江“共抓大保护、不搞大开发”为例,沿江的11个省市就需要统筹协调、联动协作。湖北省提出的“2017年年底率先建成省市县乡四级河湖长制体系”就是全流域区域协调的具体实践。执法上要形成合力,统一检查和处罚标准,提高环保成效。

  良好的生态环境需要全社会共同尽责。滕刚认为,可通过“社会协同”破解责任不明、主体单一的问题。

  国家层面,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,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,通过实施重点工程带动环境治理。加快PPP立法,为民营企业公平参与提供法治保障,解决环保投入渠道单一的问题。地方政府克服“重发展轻环保”的倾向,出台政策、新上项目,要聘请第三方机构评估,开展反向论证,防止损害群众利益和生态环境的工程上马。

  企业要主动履行好生态环境治理的重要主体责任,积极接受监管,落实达标排放,把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;广大民众要倡导节约、低碳生活,积极参加绿色公益活动,共同参与环境监督和治理。

  滕刚还提出要加强制度协同。2016年,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了《环境保护税法》,修改了野生动物保护法、海洋环境保护法。国家和省市生态环保方面的法律、规章、制度进一步完善。目前的主要问题是区域和条块衔接不够,机构职能错位、管理范围冲突等。

  对此,他建议国家层面加强区域协调统筹,探索构建区域内、全流域环境协同立法机制,建立森林、草原、湿地总量管理制度、绿色税收体系,研究建立生态价值评估制度,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,统一环境规划、环境标准、环境监测等。在长江流域、太湖流域、京杭大运河等重大区域可探索设置大区域环保执法机构,形成环境协同治理的体制机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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